综合港媒消息,古思尧于去年7月及10月两次游行时涂污、毁坏国旗并上下倒置,涉侮辱国旗,于上周五(2017年12月29日)在湾仔警察总部接受预约拘捕,被控以两项侮辱国旗罪。古思尧否认控罪,对两案的答辩均为“我系故意侮辱国旗,我唔认罪”(我就是故意侮辱国旗,我不认罪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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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5年来25件国家赔偿典型案例》早前香港大公网报道指出,古思尧接受拘捕时就扬言,自己是故意触犯法律。他说,他会一如既往地向法官表示是故意触犯法例,要求法官不要同情、可怜或对他仁慈,因判多重他都无所谓。当时,古思尧还称,对他而言,坐牢如同上酒楼饮茶,“坐完出来再抗争……一点也不会畏惧”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