它就是用“我”的口吻来写的。传着传着,网上别的媒体的转载,就成了作者是我了,据说“我”还因为这个得了某个文学奖。从网上可以查到我得文学奖。那时候年纪小,也不知道这种事应该怎么处理。后来我写过一个澄清,但是也没什么太大的效果。
《京乡新闻》援引韩国警方相关人士的话报道称,“快减肥”等表述虽涉嫌侮辱罪,但因侮辱罪属“亲告罪”,如未接到被害人的诉状则不能试用。“损害名誉”是警方综合考虑“衣服价格”、“减肥”等表述后认定的。
《北京:元旦春节原则上不办庙会等节日文化活动》“但是,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,犯罪行为从行为终了之日计算。但何时是行为终了之日,这就存在争议了。另外,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、诱惑等手段使不满14周岁的男、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;可是,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嫌疑人把儿童拐骗之后怎么办,一方面她把孩子当亲生的养大,另一方面她对亲生父母造成的伤害无法弥补。以上只是我从法律层面的分析,最后怎么判,由司法机关做更多调查才能下结论。”




